四川修订房屋市政工程报价评审办法

六大调整9月施行

版次:11    作者:2026年08月25日

近日,《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导则》、202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出台,涉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及相关标准调整,原《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部分内容已不适用。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切实做好政策衔接,确保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需对川建行规〔2021〕3号进行修订,特制定本《办法》。

此次修订共涉及六大方面,包括将报价评审办法中“招标控制价”改为“最高投标限价”、将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评审内容修改为安全生产措施费报价评审内容、删除规费相关内容、增加工程垃圾外运及处置费报价评审内容、增加评定分离内容,与现行评定分离政策文件和制度相衔接、对附件表格进行调整。

《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工作将按新规执行。

(四川建设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