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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08    作者:2026年05月08日

农村房屋一户多宅该谁清理?

大竹县居民王先生咨询:大竹县高明镇黄城村7组村民周某某的两个儿子均未婚,在法律上仍属于同一家庭户。该家庭在本村范围内至少拥有两处独立的住宅房屋。周某某的老房虽有审批手续,但根据“建新拆旧”原则,在新建房屋后应当拆除旧房、退回宅基地,而新建房屋属于未批先建的违规建筑,构成了典型的“一户多宅”。我想问一下,农村房屋一户多宅该谁清理?

大竹县高明镇人民政府回复:经初步调查,高明镇黄城村7组村民周某某的老房屋建成于1999年(同年拿到审批手续),新建房屋为2008年建成(未查询到审批手续)。您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我镇已将该情况记录并告知县农业农村局。由于该房屋建成多年已成为历史遗留问题,我镇将其反映至县自然资源局,暂缓为周某某房屋颁发不动产权证及其他手续。接下来,我镇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规定要求,逐步清理该类历史遗留问题。

农村房屋濒临垮塌能否重建?

达州高新区金垭镇居民李先生咨询:我今年退休准备回老家居住,但位于金垭镇金丰村5组的老房已濒临垮塌,需要拆除重建。我想问一下,农村房屋濒临垮塌能否重建?

达州高新区金垭镇人民政府回复:若该当事人为公职人员,根据中央及农业农村部的明确规定:不允许城镇居民、公职人员(包括在职和退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房,或占地修建房屋。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若属于继承或原有的合法房屋,只能进行修缮,不能原址改建。

□见习记者 罗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