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过期原料、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

点外卖当心!达州曝光七起典型案例

版次:10    作者:2026年04月24日

近日,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七起网络餐饮违法案件典型案例,涉及我市的美团外卖、淘宝闪购两大网络餐饮平台服务提供者,案例涵盖使用过期原料、销售非法渔获、虚假宣传、超过许可类别范围等。

美团外卖平台通川区某烤肉店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2026年1月13日,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通川区某烤肉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在该店厨房发现标识名称为“韩式火锅酱”的4袋食品已超过法定保质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3月23日,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韩式火锅酱4袋、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淘宝闪购平台达川区某公司未履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案

2026年3月30日,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达州市某公司(淘宝闪购达川区代理运营商)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未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未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3月30日,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警告的行政处罚。

淘宝闪购平台万源市某烧烤店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案

2026年2月3日,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公安部门移送线索,万源市某烧烤店涉嫌采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店点菜单中有多起非法捕捞的渔获物销售记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相关规定,3月25日,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3200元的行政处罚。

美团外卖平台宣汉某冒菜店对其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案

2026年1月6日,一消费者投诉称其在美团平台购得某冒菜店销售的“骨肉相连”实际用料和商品详情页所示“猪骨肉”不符。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在该店后厨冰柜中发现一袋已开封标示为“骨肉相连”的产品,配料表标示:鸡胸肉、饮用水、食用玉米淀粉、鸭软骨等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3月2日,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美团外卖平台大竹县某小吃店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案

2025年12月15日,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消费者投诉,在大竹县某小吃店点了一份豆花饭,现场食用期间在蘸料碟中的豆花上发现异物。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放置蘸料碟的柜子未配备有效的三防设施。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3月4日,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和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美团外卖平台渠县某蛋糕店销售食品无标签标识案

2026年3月12日,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络餐饮检查时,在渠县某蛋糕店发现:当事人店铺销售货架上生产的食品没有标签标识,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整改。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4月14日,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美团外卖平台开江县某餐饮店超过

许可类别范围销售食品案

2026年1月27日,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投诉举报信,举报内容称有商家涉嫌超范围经营。执法人员到该店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查看当事人手机美团平台,发现有举报人所称凉菜“混拌猪头肉”。当事人出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显示的经营项目为热食类制售,不含冷食类食品制售。

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检查后立即下架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相关免罚条件,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