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内四次酒驾!

男子屡教不改 被吊销驾照+拘留罚款

版次:09    作者:2026年02月06日

屡教不改!四年内四次酒驾被查处,仅2025年就两次触碰酒驾红线。近日,王某某因再次酒驾、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等多项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罚款1000元,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严厉处罚。

2025年12月19日13时15分,王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行至达城泰诚路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气酒精含量为35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市交管直属一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王某某近年来的酒驾违法记录已达四次:2021年2月22日,他在通川区双新路首次因酒驾被查处;2022年8月25日,在通川区复双路因“二次酒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5年3月1日,在通川区泰诚路再次因酒驾被处罚;加上此次在同一地点被查,王某某四年内四次因酒驾被交警部门查获。民警同时发现,王某某此次饮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时,驾驶证正处于被吊销期间,且所驾摩托车未按规定登记、备案。

■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是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屡教不改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广大驾驶员以此为戒,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记者 程序